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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2009-03-20 00:00 经管系  经管系

各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2009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陕教生[2009]10号)文件精神, 为做好我院2009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做好毕业生电子注册工作是颁发学历证书和毕业生派遣就业的基础,直接关系到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因此,对每个毕业生学历注册中的各项信息,尤其是姓名、性别、专业名称、学制、考生号(原高考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必须同毕业生认真进行核对,不能有丝毫差错。对注册数据库中的关键字段要按照附件1的要求认真核对确认。如有下列情况的毕业生应在备注栏注明:①姓名变更;②出生日期变更;③身份证号变更;④复学;⑤转学;⑥五年一贯制;⑦其它情况,并要求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户籍证明原件、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高考报考志愿表及承诺书复印件等),以便进行资格审核。对于需要修改信息的学生,但又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一律不能修改,只能按原录取信息进行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数据的准确和规范。今年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工作,时间紧、要求高、政策性强,各院(系)要对电子注册工作予以高度重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学生进行数据校对,辅导员或班主任进行数据核对统计,院(系)主管领导最终审核,各环节要实行签字负责制度,绝不允许由他人代签或由学生全权代替签字。各院(系)2009届预计毕业生名单和各专业毕业人数统计表请严格按照附件1和附件2格式核对统计填报。对于错报、漏报毕业生数据而影响学历电子注册和毕业证书办理与颁发的,学院将严格追究责任。
三、20084月教务处已经收集更正了2009年预计毕业生(包括2004级五年一贯制、2006级专科、2007级专升本)学历注册信息,但是经过一年,学生学历注册信息还是有新的变化,另外从今年起,学历注册所需图像信息,教育部将直接使用新华社拍摄的经过学生本人核对的照片,不再接收院校提供的照片。因此,请各院(系)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再次认真仔细的核对学生人数和毕业学生名单,告知学生本人,必须上网核对个人图像信息,做到毕业生学历证书注册信息准确无误,确保我院2009年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教育厅学生处20094月初将对我院2009年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核。为此,请各院(系)务必在327日前完成毕业生信息核对统计工作,及时将2009年预计毕业生名单和各专业毕业生人数统计表交回教务处。
联系人 曹辉 卢欣 联系电话:3261824
附件1:《安康学院2009年预计毕业生名单》

附件2:《安康学院2009年各专业预计毕业生人数统计表》


二??九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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