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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学院 2021 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程安排
2020-10-20 09:49  

根据安康学院教务处文件《关于做好 2021 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选题开题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字(2020) 36号文件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 号)、《安康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校发〔2019〕17 号)、 《安康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改革指导意见》(校发 〔2017〕3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管 理的通知》(教字〔2018〕17 号)要求。为加强毕业论文(设 计)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确保 2021 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正常有序进行,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达到相关要求。结合经管学院实际情况,现对 2021 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总体进程作如下安排:

一、确定选题:2020 年 10 月-11月 ;

二、开题阶段:2020年 12月11日前;

三、撰写初稿:2020年 12 月至 2021年 3月31日;

四、中期检查:2021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4 月 10 日。

五、修改、定稿:2021 年 4 月至 2021 年 5月。  

六、论文抽检

1.学生自检:2021 年 5 月 15日前。要求学生利用检测系统(指定使用中国 知网检测系统)自行检测。文字复制比为 30%及以下者,视为通过自检。

2.学院抽检:2021年 5 月 16日至第二轮答辩前。答辩前,学院组织对拟答 辩论文按照学生人数的 60%进行抽检,综述类毕业论文 100%检测。

七、盲审:2021 年 5 月 15 日至成绩评定前。

答辩前随机抽取部分毕业论文(设计) 进行校外盲审,校外盲审认为不合

格的,取消本次答辩资格。参加两次答辩均未通过的学生论文,经修改后全部送

校外盲审。本届毕业论文(设计)盲审抽取比例不低于毕业学生总数 15%。

八、论文评阅:答辩前 2 天进行。

学生参加答辩前,需要将论文提交指导老师和评阅老师进行评阅,经评阅同意后,方可参加论文答辩。

九、论文答辩

2021年5月-2021年6月

十、成绩评定:2021 年 6 月 6 日至 2021 年 6 月 13 日。

按照学校毕业论文成绩评定标准进行论文成绩评定,并于 2021 年6月15日前在系统提交成绩。

十二、推优:2021 年 6 月 13 日至 2021年 6 月 15 日。

由各答辩小组组长提交各组优秀论文推荐名单,经学院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 商议后确定上报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名单(推荐校级优秀数量不超过毕业学生总数的 3%,文字复制比不得高于正文部分总字数的 20%)。

十三、论文检查:2021 年 6 月 6 日至学生离校前。

毕业论文(设计)由指导教师进行最终检查验收,要求指导老师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撰写规范性、材 料完整性等进行严格把关,确认无误后收齐交各系负责人。

十四、总结与资料归档:2021 年 7 月 15 日前。

各系组织对提交的论文资料进行总结,撰写总结分析报告,并于 2021 年 7

15 日前完成资料归档工作(预计时间,根据学校总体时间调整)。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0 10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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