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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办法
2016-09-03 08:4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及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提高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效性和科学性,优化学生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健康人格的形成和全面发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形势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当代大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思想政治教育和大学生心理发展的规律,把心理健康教育放在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创造条件,形成课内与课外、教育与引导、咨询与自助紧密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切实提高大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协调发展。

二、任务与内容

(一)宣传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知识,使大学生正确认识自我,了解心理健康对成才的重要意义。

(二)介绍增进心理健康的途径,使大学生掌握科学、有效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自觉地开发智力潜能,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传授心理调适的方法,使大学生学会自我心理调适,有效消除心理困惑,及时调节负性情绪;使大学生树立积极的交往态度,掌握人际沟通的方法,学会协调人际关系,增强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使大学生自觉培养坚忍不拔的意志品质和艰苦奋斗的精神,提高承受和应对挫折的能力。

(四)认识和识别心理异常现象,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各种心理问题,确保心理问题得以及时合理解决。

(五)根据大学生活不同阶段以及各层次、各学科门类、特殊群体学生的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实施心理健康教育。新生心理健康教育重点放在适应新环境等内容上,帮助他们尽快完成从中学到大学的转变,确立合适的自我概念及发展目标,正确规划大学生涯;二、三年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要以帮助他们了解心理科学基础知识,初步掌握心理调适技能以及处理好学习成才、人际交往、交友恋爱、人格发展等方面的困惑为重点;对于毕业生,要配合就业指导工作,帮助他们正确认识职业特点,客观分析自我职业倾向,做好就业心理准备。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要针对大学生普遍存在的、较为集中的心理问题安排专题教育。要特别重视经济困难学生、就业困难等特殊群体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六)预防学生中由于心理困惑引发的突发性事件,并进行必要的危机干预。通过提高广大学生的认知水平,科学掌握心理应激的应对策略,不断完善个性因素,充分利用社会支持等外部资源,作出正确的、适度的心理反应。消除心理困惑而引发的各种突发事故的隐患。

(七)调动多方面力量,对学生广泛进行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教育工作,运用开办讲座、和学校开设的《心理健康与心理训练》公选课、个别心理咨询等手段,提高大学生心理社会适应的能力,促进当代大学生理想人格的形成和发展,使学生的心理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和身体素质协调发展。

三、组织机构

一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

组长:党总支书记(郑武生)

成员:全体辅导员(陈均莹  纪宏耀  石晓琳  王远银  张永涛)

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室老师(纪宏耀)

三级:各年级辅导员

四级:各班班长、各宿舍舍长(心理卫生员)

四、途径和方法

(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以课外教育引导,团体辅导,心理咨询为主要渠道和基本环节,形成点面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网络和体系。

(二)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力度,注意区分学生的思想道德问题与心理问题。政治辅导员与班主任或导师要经常深人第一线及时了解学生中存在的心理问题,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或咨询,并积极与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合作,对有心理困惑和心理障碍的学生及时提供必要的帮助。对少数心理问题突出的学生加强重点心理辅导,对于有严重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的学生,及时转到“中心”或和与学生家长联系转到专业机构治疗。

(三)指导大学生心理协会开展有益于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的活动。通过举办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活动和开展“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等,提高广大学生学习心理健康知识的兴趣,加强对心理知识的理解,解决一些在学习、生活中产生的心理困扰,达到自助与助人的目的。积极开展“健康成长 走向阳光”团体辅导活动。

(四)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和学生干部的桥梁与纽带作用,为大学生相互帮助,共同成长创造条件,及时掌握学生中出现的心理健康问题,主动工作,防患于未然。

(五)建立重点学生的心理档案,加强危机干预措施的检查力度。各辅导员深入学生当中,及时发现问题,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进行及时干预,对于曾经有过自杀经历、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要建立跟踪和干预档案,将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六)对辅导员以及其他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干部、教师进行有关心理健康方面的专业培训,逐步建立培训机制和制度。

五、建立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理机制

建立学生心理危机报告制度。当四级机构(班级或寝室同学)发现学生疑似有心理问题,班级心理卫生员要进行必要的危机干预,并立即报告三级机构(辅导员老师),辅导员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危机干预,对于判定为“严重”的,应及时请二级机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室纪宏耀)进行危机干预;若二级机构仍然判定为“严重”的,必须尽快汇报一级机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主管领导),一级机构组织专家研判,并作处理意见。(对于可能发生意外的应该在2小时内报告校级主管领导)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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