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
2011年院级科技计划项目及高层次人才专项项目已开始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院级科技计划项目
1、指导思想与重点支持方向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围绕加快陕南经济社会发展、秦巴地域文化研究与保护,安康市“十二.五”规划确定的“清洁能源、新材料、富硒食品、现代农业、生态旅游”五大产业发展开展基础理论与应用研究。重点支持有发展潜力,有区域特色,能够服务地方主导产业的研究项目;优先支持对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有支撑作用的前瞻性研究项目。
2、项目类别:
2011年院级科技计划项目只设立培育项目,主要支持有发展潜力,与地方经济发展联系密切,对学科专业建设有支撑作用,经过培育能够申报国家、省部级项目的前期研究。支持力度一般为:人文社科0.25万元、自然科学0.4万元;
二、2011年高层次人才专项项目
1、申报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人员一般为引进人才或在职学习返校人员,申报者在选择题目时要紧扣我校重点学科建设、重点专业建设及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同时要认真阅读国家、省、市相关项目申报指南及 “十二.五”发展规划,力争经过启动阶段研究能够成功申报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真正达到启动之目的。
2、根据《安康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院发[2009]176号)的规定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只能一次启动,不能分次启动。申报有效期为两年,即自人事处下达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之日起两年内有效。未在期限内立项的,其经费自动纳入到学院科研发展基金,不再享受该经费的资助。具体人员名单、最高资助额度以学院人事处提供的清单为准。(见附件1)
三、2008年底前高层次人才专项项目遗留问题
为了规范高层次人才专项项目的管理,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项目引领作用,鼓励教师做科研,解决2008年底前的相关高层次人才专项项目申报遗留问题,对2008年前(含2008)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没有申报的人员再给一次申报机会,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具体人员名单、最高资助额度(见附件2)。
四、申报时间与程序
1、申报时间:2011年5月14日―5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程序:
1)院级科技计划项目与高层次人才专项项目申请书请在科技处网页院内下载处下载。
2)申报人填完后5月25日前交系、部初审,审核合格后,申报人打印申请书一式七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交所在院系,所在院系汇总盖章后统一于5月31日前报科技处项目管理科。不受理个人申报。
3)院级科技计划项目采用会议答辩的评审方式;高层次人才专项项目科技处组织专家进行合格评审。
五、注意事项
1、课题组须吸收一定数量的高年级本科生参与;
2、每人限报一个项目。有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项目尚未启动人员不能申报院级科技计划项目;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缺乏科技创新,低水平重复研究、验证性试验。
2)承担各级各类在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
3)不能形成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少于2人(含2人)。
4)项目主持人退休前不能完成的项目。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项目管理科联系。相关表格在科技处院内下载处下载。
联系电话:3261932
联系人:储老师 马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