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安康学院科研业绩奖励与经费资助办法(试行)》(校发〔2021〕252号)、科研处会议纪要(第3次)及《关于统计2022年度科研成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经过教师个人申报、学院审核、同行专家评议等程序,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1月2日-1月4日。
公示期间如对相关教师成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电话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向学院反映,提出异议者原则上需要提供有效证据。
联系人:蔡莎
联系电话:13649155900
电子邮箱:1640931704@qq.com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3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