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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学院经济与管理系考试阅卷、评分、试卷装订及试卷检查管理办法
2011-06-01 10:40  

        为了进一步做好考试阅卷、评分和试卷装订工作,明确要求,根据《安康学院课程考试管理条例(修订)》(2009年6月),特制定本办法。考试成绩是对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业的主要评价指标之一,考试管理对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请教职工以极其严肃认真和高度负责的精神完成好有关考试工作。

一、考试阅卷和评分的有关规定

1.课程成绩的组成。所有课程和实践教学均须进行考核,课程考核分为考试、考查两种。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和课程结业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平时成绩和结业考试成绩各占比例一般为40%和60%。

2.平时成绩的记载与处理。学生平时成绩由作业、课程讨论、质疑答问、平时测验、考勤、调查、实验、实习等组成,具体项目由授课教师选定(注意:本科教学计划中单独设置的课程实习、专业见习和专业实习视为单独一门课程给出成绩,如基础会计学,既有这门课也有这门课的课程实习,视为两门课程给出成绩)。平时成绩也要登入教务系统,并打印出平时成绩单,作为试卷装订的一部分。所有有关平时成绩的考勤表、实习实验报告、调查报告、作业(本科专业每门课留5个同学的)等按要求分类装入档案袋并在封面上注明,系办统一收取,分转各教研室保管。

3.阅卷评分的注意事项。

(1)阅卷要按考前提供的试卷参考答案和具体评分标准严格执行,不得再变动。教师在出题时不仅要给出参考答案,同时必须给出每一个得分点、每一步的具体评分标准,不得只给出大题总分数。对于多项选择之类的题要明确少选是否得分。

(2)所有百分制笔试试卷,一律用红芯笔评分。具体要求:各“小题分”应以正分的形式(不写“十”号)标明于每个小题号左侧;“各大题分”(即题型分)须将小题分之和填写在“大题的得分栏”内,并签署阅卷教师姓名;最后将各大题分抄录至试卷表头的“题型得分表”中并加算出全卷得分。注解:学生答题正确即打对号(√),并在该小题或该步骤前给出正分;学生答题错误,对该题或该步骤不打错号(×),也不给出负分,即不计分即可。全卷只有对号和正分。

(3)课程成绩应按百分制评定,无法按百分制评定时,可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等五级分制评定。五级分制折算为百分制的标准为:90分≤优秀;80分≤良好<90分; 70分≤中等<80分;60分≤及格<70分; 60分以下为不及格。

(4)对旷考、缓考的学生,在录入成绩和提供《学生成绩记录表》时,在相应位置加注“旷考”、“缓考”字样。对考试作弊的成绩以零分记载并加注“作弊”字样。旷考的学生不得参加第二学期初的正常补考。

(5)试卷所有分数的计算加总要仔细检查,确保无误。

(6)补考成绩的记载。补考成绩不计平时成绩,只计卷面成绩,超过60分的按60分给出总评成绩,60分以下按卷面成绩给出总评成绩。登记时先登卷面成绩,再登总评成绩。经教务处批准正常原因缓考的,按正常期末考试办法计算成绩,并在补考成绩单上注明“缓考”字样。阅卷教师提交纸质成绩单一式两份,并在成绩单标题右侧加注“(补考)”字样,同时按规定时间上网提交成绩。补考相关规定详见《安康学院经济与管理系关于加强补考工作的规定》(系网站教学工作:教学管理制度栏下载。)

二、试卷装订的有关规定

1.考试材料的装订单位。以教学班、课程为单位,按学校统一规定的式样(封面由学校提供)及学号顺序进行装订。除在校生的试卷须全部保存外,毕业生的试卷至少保留四个学年。考试试卷由系办统一保管。

2.需要装订的材料和顺序。考试试卷等按下列排列顺序装订,并永久保存。①《课程考试命题双向细目表》;②A、B样卷;③A、B卷的标准答案及评分细则;④《学生成绩评定表》;⑤《学生平时成绩评定表》;⑥《课程考试试卷分析表》;⑦《考场情况登记表》;⑧考试试卷(按学号顺序整理)。因为各种材料大小规格不一样,装订时要求下对齐,标题在上或在左。至于《学生考勤记录表》等反映平时成绩依据的原始材料,由教师提交系办,另行单独存档,以便备查。

3.装订责任人。装订所需材料由任课教师和系教学秘书负责整理提供,教学秘书为装订规范形式合格责任人,任课教师(或阅卷教师)为装订材料内容合格责任人。由于我系规模较大,考试课程众多,请任课教师与系秘书共同做好装订工作,相互理解和支持。

4.补考试卷的装订。完全执行正常期末考试的试卷装订规定,所有材料要齐全,不能因为量少而不装订。

三、试卷检查的有关规定

1.检查的时间。第二学期开学三个周以内完成。

2.组织形式。由教学副主任牵头,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和系办主任参加,组成检查小组,逐一检查每班每门试卷,做好详细记录,完成《经济与管理系试卷检查记录单》,一式两份,一份系办存档,一份送任课阅卷教师。发现问题,立即纠正,由教学秘书最后复查,并在留存系办联上填写纠正结果。需要重新装订的要重新装订。任课阅卷教师要高度负责,系上要加强检查,早发现早解决,各环节人员互相帮助和关心,把问题处理在学校检查之前,不形成教学事故。

 

 

 

                                                                                                   安康学院经济与管理系

                                                                                                                    2009年6月16日

 

上一条:安康学院经济与管理系关于补考工作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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