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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实习管理办法
2008-11-13 00:00 经管系  经管系

经济与管理系课程实习教学管理办法

一、课程实习的主要形式

本办法所指课程实习主要指:随同本门课程所开设的课程实验、社会调查、参观考察、技能训练、上机操作、计算机模拟、手工模拟、情景模拟等等。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可以随理论课教学课内进行,也可单独开设课程实验实习。任课教师是所授课程课程实习教学的主体。此文件中,课程实习包括课程实验。

二、课程实习的主要依据

课程实习教学的主要依据是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本门课程的教学大纲。随课堂进行不单独开设的实验或实习课,应在本课程理论课教学大纲中编排“实验实习部分”;单独开设的实验实习,应单独编写本课程实验教学大纲或本课程实习教学大纲。虽然,课程实习包括课程实验,但是大纲要分别编写,即,采用实验方式进行课程实习的编写**课程实验教学大纲》;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课程实习的编写《**课程实习教学大纲》。

三、课程实习的实施程序

1.任课教师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所授课程理论课教学大纲中“实验实习部分”的要求或本课程实验教学大纲或本课程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设计所授课程实习教学的具体实施计划,填写《经济与管理系课程实习教学申报表》和提供相关附件(主要包括材料清单、经费预算、安全预案等),提交教研室主任审核,然后报教学副主任核准,涉及学生外出等安全事项的还需经系党总支书记前置核准。涉及较复杂问题的,由教研室主任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2.课程实习教学的具体实施计划核准后,由任课教师组织实施,教学秘书、实验室工作人员、教研室主任、系领导等协助完成相关事项。

3.课程实习教学结束,任课教师填写《经济与管理系课程实习教学分析表》总结分析本次实习教学的基本情况,由教研室主任和教学副主任签字审核;学生填写《经济与管理系课程实习报告》,采用综合实验方式的(课程综合实验是指该门课程实验由一个完整系统的实验构成,不需单独编写每一个组成部分的实验报告,而是整个实验结束后编写一份实验报告)填写《经济与管理系课程综合实验报告》,采用单项实验方式的(课程单项实验是指该课程实验由每一个单独设置的实验项目组成,每个实验项目应写一份实验报告,课程实验全部结束时把所有单项实验报告统一装订,加具规定封面)填写《经济与管理系课程单项实验报告》,由任课教师批阅并给出鉴定和成绩。实习教学中所产生的实验实习报告、调查资料、调查报告等原始资料均由任课教师收集齐备后交教学秘书存档。

4.实施程序中的注意问题:

1)任课教师提出课程实习教学申报表应提前一周;

2)涉及资金问题的按《经济与管理系财务管理办法》执行;

3)涉及学生外出等安全事项的,任课教师提出安全预案,报系党总支书记核准。

四、课程实习的考核

1.对任课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的考核

课程教学大纲中规定应实施实习教学,而任课教师未组织实施的,按《安康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教研室主任、教学副主任和系主任承担管理责任。实习教学能力作为衡量教师教学水平和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实习教学的组织情况作为衡量教研室工作和全系教学工作的重要指标。

2.对学生的考核

学生实习教学的学习成绩,作为本门课程总评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安康学院考试管理办法》以闭卷考试为主的,实习教学学习成绩占20%以上;以实践考试为主的,实习教学学习成绩占60%以上。

附件:

《经济与管理系课程实习教学申报表》

《经济与管理系课程实习教学分析表》

《经济与管理系课程实习报告》

《经济与管理系课程单项实验报告》

《经济与管理系课程综合实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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