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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省教育厅2011年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1-01-14 10:46  

各院系、相关部门:

接陕西省教育厅2011年度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通知(陕教技〔2011〕1号文件),2011年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1.产业化培育(中试)项目——重点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和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为目标、已完成实验室研究,经中试培育后可转化进行生产的项目。

2.专项科研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以基础性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为主,主要资助有应用前景的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

3.省级重点实验室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

二、资助范围与条件

见《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第二章资助范围与条件。

三、资助重点

1.对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有应用价值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能够充分发挥我省资源和自然条件特色,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研究项目;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研究项目。

    2.资助的重点研究领域:自然科学研究主要围绕我省新兴产业领域和有关“十二五”经济、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研究领域和研究发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侧重选择为我省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服务的经济学、法学等应用学科研究项目。

3.优先资助校企合作,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包括产品定型和现有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批量生产过程的工艺改进优化活动)的项目;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已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的项目。鼓励科研基础相对薄弱的高校与科研实力较强的高校联合申报科研项目,通过项目合作,为科研基础相对薄弱的高校培养科研骨干人才。

四、申报注意事项

1.申请项目必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2.2011年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系统》登录http://stmis.xauat.edu.cn/xmsb网页下载。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网上在线评审。产业化培育(中试)项目通过网上评审后(部分项目还将试行项目招标制),再组织专家进行现场答辩、考察、论证。

3.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没有结题验收的项目组成员前三名,不得申请2011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4.实行科技人员自主申报和省教育厅向企业征集的难题中选题相结合。高校承接从企业中征集的难题项目,须与企业联系并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后按产业化培育项目申报。

5.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

五、申报受理时间:1月14日——2月25日

1月14日—1月20日,申报人在所在院系及部门领取由科技处分配的项目申报系统个人登陆帐号和密码。职能部门到科技处项目管理科领取项目申报登陆账号和密码。

2月19日前,申报人按教育厅申报系统要求进行网上申报。

2月20日—2月22日,科技处在线审核。

2月23日—2月25日,由部门统一报送科技处审核通过项目的正式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纸质申请书均由申报系统生成,产业化中试项目报送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和可行性报告(含查新报告等附件) ,逾期不予受理。

注:项目评审费用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收取。

附件:

1、关于申报省教育厅2011年度省级重点实验室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2、《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项目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915—3261932

 

 

 

科技处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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