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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度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2011-04-20 16:13  
各院系、相关部门:

    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下达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1年度课题指南及搞好申报组织工作的通知》(陕哲社科〔2011〕01号)文件精神,2011年度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中心,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相结合,紧密联系我省实际,着力研究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大力推进理论创新,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富民强省服务,为推动我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二、课题指南

   申报者必须在《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1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规定的范围内选择研究课题(具体题目自定),超出《指南》范围的选题不予受理。《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只要符合《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15个学科均可申报自选课题。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着力推出代表陕西水准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三、申报要求

1、课题负责人必须具备副高以上专业职称,不具备副高以上职称的必须由两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方具备申报资格,课题负责人的研究专长必须与所申报课题的学科一致。

2、在研的国家和省级项目负责人均不能申报和参与今年的项目。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主要参加者参与其他项目申报。项目主要参加者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申报。

3、最终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的要在2012年10月底前完成;专著一般要在2013年10月底前完成。

4、根据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文件规定,每个课题的申报费为100元。

四、受理时间

   请申请人将《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两份)、《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一式六份)及相应电子版交院系,由院系统一于5月20日前报送科技处项目管理科。所有纸质材料均要求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成册)。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1年度课题指南》

2、《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

3、《课题论证活页》

以上附件请在科技处网页院外文件下载处下载。

                                科技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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