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聘教师范围
本规定所称外聘教师是指我系在编教师以外的师资,包括以下类型:
1.我系聘请的校外教师,包括实习教学行业企业指导教师;
2.我系请求外系派到我系授课的教师;
3.学校统一安排的派到我系授课的公共课教师。
二、外聘教师授课资格的一般要求
1.具备讲授本门课程应具备的理论素养和实践教学能力;
2.给本科专业授课的外聘教师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时间上有保障;
4.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要求。
三、外聘教师的程序
(一)聘请校外教师的程序
1.教研室主任提出外聘教师人选,并与教学副主任初议;
2.确定人选后教研室主任填写《安康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一式三份(人事处、教务处和系办各存档一份),由教研室主任、教学副主任和系主任分别签字,然后交教学秘书;
3.教学秘书将填好的《安康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一式三份送教务处、人事处和主管院长分别签字,留存系办的存档。
注意:外聘校外教师手续必须在下达下学期教学任务前办妥。
(二)聘请外系教师的程序
1.教研室主任提出需外系教师授课的课程,并与教学副主任讨论决定;
2.确定需外系教师授课的课程后,教研室主任向教学秘书提出需要外系授课的详细信息,包括授课班级、周学时、周数、总学时、课程实习(含课程实验)的计划安排等,由教学秘书起草请求外系授课的申请(附:申请范本)。
3.教学秘书将写好的申请送教研室主任和教学副主任签字核准,以最快之时间送到有关院系。
注意:需外系授课的课程,向外系申请时不能直接提出教师人选,特殊情况的可以口头建议。
说明:学校统一安排的派到我系授课的公共课教师,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四、外聘教师的服务与考核
1.教研室主任、教学副主任应经常与外聘教师联系并定期举行小型座谈会,了解外聘教师授课工作中的问题,主动做好服务工作。
2.系办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外聘教师,没有特殊紧急情况,要优先处理他们需要办理的事项。
3.外聘的校外教师在执行日常教学规范和教学质量要求方面,完全按照校内教师的要求,不得例外,执行《安康学院课程评估办法》。
4.学生对外聘教师教学的意见和建议,按照《安康学院经济与管理系师生教学意见征集与处理办法》执行。
附:1.请求外系授课申请书范本
安康学院经济与管理系
2008年12月5日
附:请求外系授课申请书范本
外语系:
我系下学期有1门课程需要贵系派老师授课,恳请解决为盼。课程具体信息见下表:
序号 |
专业班级 |
课程名称 |
周课时 |
周数 |
总课时 |
讲授 |
上机 |
课程实习 |
1 |
07级旅游管理(专) |
酒店英语 |
4 |
18 |
72 |
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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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致!
安康学院经济与管理系
200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