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学院经济与管理系
专业见习报告
见习时间
见习单位
班级专业
学生姓名
学 号
指导教师
填写时间: 年 月 日
专业见习报告填写要求
1.专业见习结束时学生必须提交专业见习报告,学生应充分运用所学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结合自己的见习经历和调查资料,进行比较深入的分析和总结,以此作为学生专业见习成绩考核重要依据。
2.专业见习报告要有独立的见解,重点突出、条理清晰,字数不少于2000字。
3.专业见习报告的资料必须真实,内容应简明扼要,且必须与所学专业内容相关,能反映出见习单位的情况及本人见习的情况、体会和感受。
4.专业见习报告的封面反映学生专业见习的基本信息,其中“指导教师”栏填写见习单位和校内指导教师姓名,注意成绩框中“指导教师”栏应由校内指导教师手写签署姓名。
5.正文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四个方面:
①见习目的;②见习时间、地点;③见习内容、过程和完成的任务;④见习收获、体会和建议。
若有如下材料可列入附录,作为见习报告正文的补充:
①编入正文但有损编排的条理和逻辑性的补充信息和材料,如调查报告;
②见习单位颁发的表彰或获奖证书复印件;③见习过程中接触的与见习报告有联系的案例等。
6.专业见习报告必须由校内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并亲笔签名,按五级记分制,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评定;成绩书写在封面右上方表格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