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系考试命题规范
考试是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检查学生学习效果、评估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和依据。为保证试卷质量,规范考试命题,特制定本规范。
一、命题原则
1.考试命题以课程教学大纲和使用的教材为基本依据,既要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也要考察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力求把理解、记忆、运用和创造等要求有机地结合起来,保证试题的命题质量。
2.命题既要合理掌握深、广度、注意知识点的覆盖面,又要重点突出,形式多样,有代表性。不出偏题、怪题及学术上尚无定论的问题。
3.题量适度、难易适中。应以大多数学生(80~90%)能在规定考试时间内完成答题为宜。
4.试题的文字应简练、明了、准确,不产生歧意、异议。同一试卷中不出现某一试题的表述构成对其它试题解答的提示。
5.不得照搬套用本门课程原已使用过的试题。
二、命题标准
1.要求A、B两套试卷题型、题量及分值基本相同,知识点分布、难易度把握大致相当,标准答案不同。每套试卷满分为100分。
2.A、B卷不得重复(同知识点、同题型、同答案)。
3.试题与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的符合度≥90%,在命题上以所选用课程教材为依据。
4.考试题型要求不少于4类:
(1)客观性试题:概念解释、选择、判断、填空、填图等;
(2)主观性试题:简答、计算、论述、综合性知识运用、(案例)分析、绘图等。
5.题型分值比例:
(1)客、主观题比例约4:6。
(2)一般性题(基本题)、较难题(综合性题)、难题(提高性题)之比约4:4:2。
6.题型排序:同一试卷中,客观题在前,主观题在后。
7.各类题型分值比例及取值范围:
(1)名词解释 :≤20% 。每小题按2~3分计。
(2)填空题:≤30%。每小题不超过3空,每空按1分计。
(3)判断题:≤10% 。每小题按1分计。
(4)单项选择题:≤20% 。每小题备选答案3~4个,每小题按1分计。
(5)多项选择题:≤20% 。每小题备选答案不少于4个,每小题按2~3分计。
(6)简答题:≤30% 。每小题按5~10分计。
(7)分析、论证题:≤20% 。每小题按10~20分计。
(8)计算、作图题:≤30% 。每小题按10~20分计。
(9)实验与技能操作题:≤20% 。每小题按5~15分计。
(10)其他题型:根据题量、难易程度参照给定分值。
8.命题须在教务处统一提供的《安康学院期末考试试卷》模版标准样式上进行,一律用word编排。用模板规定的字体、字号等格式。
9.试题编号:大题号用一、二、三、……编号;小题目用 1、2、3、……编号;选择题中的选项用A、B、C、……编号。
10.每个题目后须注明该题中各小题的分值和总分值,如“一、名词解释 ( 每小题 4 分,共 20 分 ) ”。每道题下面都应当留出足够的空位用于答题 。
11.每套试卷须附有配套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参考答案应详细具体,评分标准须落实到每个考核知识点。
三、命题程序和要求
1.每学期考试课程的命题、审题工作由承担该门课程教学任务教师所在的教研室安排实施。
2.命题时须依据教学大纲要求,先完成《课程考试命题双向细目表》(A、B卷分做),确保题量适度,难度适中。
3.命题工作应在期末考试前规定时间完成。
4.命题、审题、印刷和保管试卷等有关人员,应严格注意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暗示或泄漏试题内容。
5.试题审核。试题须经教研室主任审题、主管教学的主任复核签字后方可制卷使用。
安康学院经济与管理系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